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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白皮書
 我們的服務理念
便民─便利洽公環境、便捷服務程序。
效率─主動積極態度、快速準確服務。
創新─突破傳統作法、追求工作卓越。
尊重─互相彼此尊重、提升服務品質。
 我們的服務措施
一、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一元化受理櫃台,打破過去以里行政區域劃分之櫃台,讓您感受到更便捷的服務。
二、設置自動掛號系統
申辦各類戶籍案件,先由自動掛號機取票掛號,依序叫號辦理,免除民眾排隊等候之苦。
三、戶役政資訊系統
- 免填寫申請書:申請各項戶籍案件,證件齊全辦理完畢後於申請人欄簽章即可。
- 一地遷徙:免向遷出地辦理登記,只須向遷入地辦理登記。
- 代發他轄區電腦化後戶籍謄本:以網路代替馬路,節省您返回戶籍地申辦之時間。
- 核發本市英文戶籍謄本:節省您的時間及金錢。
四、建置戶籍資料數位化系統
94年3月內政部建置完成戶籍資料數位化系統,方便您查詢及申請全國人工除戶謄本。
五、實施午間彈性上班
每週一至週五中午12:00~13:30排定輪值人員,午休時間不休息繼續受理案件,方便上班時間無法申辦戶籍案件之民眾。
六、優質的洽公環境
- 規劃設置愛心服務鈴、專用步道、輪椅、專用廁所,並派專人協助身心障礙人士辦理各項戶籍案件。
- 提供嬰兒車,體貼您的小寶貝。
- 備有老花眼鏡、放大鏡、愛心傘、雨具安全帽懸掛處及兌換零錢等服務。
- 女廁備有兒童座椅、換尿布床及反偷拍裝置。
- 設置兒童遊戲區。
- 辦公廳舍全面美、綠化,並於民眾候件區洽請藝文團體提供書畫作品展示。
七、走動式服務
- 到家受理70歲以上老人或行動不便之病患的印鑑登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
- 預定96年起到轄內國中受理滿14歲學生初領國民身分證。
八、通訊及網站線上申請服務
- 受理書函申請戶口名簿及戶籍謄本。
- 受理電話預約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戶政諮詢。
- 建置網站及電子信箱,提供申請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門牌申請、到宅服務、戶政諮詢及其他相關表單下載、意見表達等服務。
九、電腦製作國民身分證
快速又可避免人工繕寫之錯誤。
十、核發自然人憑證IC卡
受理18歲以上設籍本國國民請領自然人憑證IC卡。(請先上網至 http://moica.nat.gov.tw/ 預約申辦)
十一、成立志工服務隊
招募深具愛心志願服務工作人員13人,提供引導、奉茶及簡單的諮詢服務。
十二、本所服務電話:07-2364015 傳真電話:07-2372455
網址:http://cabu.kcg.gov.tw/hsinhs
電子信箱(e-mail):hs9163@ms1.kcg.gov.tw
請您多加利用!
 我們的服務標準及內容
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及期限表
| 申請事項 |
應具備證件 |
申請人 |
辦理期限 |
| 出生登記 |
出生證明書、戶口名簿、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約定從母姓者,另附約定書及母無兄弟戶籍謄本;棄兒之出生登記應附撫養人戶口名簿、報案筆錄、發現經過報告、兒童福利機構函文。 |
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如係棄嬰或無依兒童,得以兒童福利機構為申請人。 |
隨到隨辦 |
| 認領登記 |
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證明文件。 |
認領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 |
隨到隨辦 |
| 結婚登記 |
雙方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結婚證書,如申請冠姓應另附配偶冠姓之約定書。 |
當事人之一方。 |
隨到隨辦 |
| 離婚登記 |
雙方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離婚書約、或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 |
雙方當事人,但經判決離婚確定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
隨到隨辦 |
| 收養登記 |
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法院認可收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
收養人或被收養人。 |
隨到隨辦 |
終止收養 登記 |
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終止收養書約或法院裁定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 |
收養人或被收養人。 |
隨到隨辦 |
| 死亡登記 |
死亡者戶口名簿、身分證、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 |
隨到隨辦 |
死亡宣告 登記 |
死亡者戶口名簿、身分證、法院判決書、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 |
隨到隨辦 |
| 監護登記 |
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證明文件,禁治產人之監護附法院裁定書。 |
監護人。 |
隨到隨辦 |
初設戶籍 登記 |
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定居證或入國許可證副本或入境證副本。 |
本人或戶長。 |
隨到隨辦 |
| 遷徙登記 |
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遷入單獨立戶者需附繳房屋證件。 |
本人、戶長。 |
隨到隨辦 |
| 更正登記 |
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有關證明文件。 |
本人、原申請人、利害關係人。 |
隨到隨辦 |
| 變更登記 |
| 撤銷登記 |
| 註銷登記 |
國籍取得 喪失、回復 |
申請書、有效之外僑居留證、警察紀錄證明、相當財產或專業技能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照片。 |
本人或法定代理人。 |
15日 |
| 國民身分證 |
當事人最近2個月內脫帽2吋正面薄光面紙相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戶口名簿、印章、工本費;換證時應另附舊身分證,補證或照片模糊不清時應另附貼有照片,可確認為本人之政府機關核發之證件或送核對口卡。 |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指父母雙方,如一方申請,須附另一方同意書)。 |
隨到隨辦 |
| 戶口名簿 |
規費、身分證、印章、換發時應附舊戶口名簿。 |
戶長。 |
隨到隨辦 |
| 戶籍謄本 |
身分證、規費、印章、利害關係證件。 |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 |
隨到隨辦 |
英文戶籍 謄本 |
本人及關係人(如配偶、父母、養父母、子女及戶長)之中華民國護照或載有英文姓名之文件及身分證、印章、規費。 |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 |
6日 |
| 戶籍閱覽 |
身分證、印章、利害關係證件、規費。 |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 |
隨到隨辦 |
| 印鑑登記 |
身分證、印章、工本費(印鑑變更、註銷者亦同)。 |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指父母雙方,如一方申請人,須附另一方同意書)。 |
隨到隨辦 |
| 印鑑證明 |
身分證、印章、工本費、印鑑章。 |
同上。 |
隨到隨辦 |
| 門牌編釘 |
身分證、印章、建造執照(含位置、現況圖、起造人附表)、申請書、工本費。 |
房屋所有權人、起造人、現住人。 |
隨到隨辦 |
| 門牌證明 |
身分證、印章、證明文件、工本費。 |
房屋所有權人、現住人、管理人、利害關係人。 |
隨到隨辦 |
| 備考 |
| 一、 |
認領、結婚、離婚、收養、終止收養、配偶死亡等身分變更需換發國民身分證者,請附繳相片3張。 |
| 二、 |
未滿20歲者辦理戶籍登記及印鑑登記證明等,應由父母共同辦理,如父或母單獨申請時,需附繳另一方同意書。 |
| 三、 |
各項戶籍登記案件處理期限,不含疑義事項或特殊案件,須向他機關查證或函請上級機關釋示之時間。 |
| 四、 |
國籍取得喪失、回復之辦理期限,不含向境管局查證之時間。 |
| 五、 |
請領國民身分證若相片有疑義,需核對口卡者,辦理期限為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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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革新做法
一、改善辦公環境:
於93年改善本所辦公廳舍大門,營造舒適的洽公環境並節省能源。
二、推廣藝術文化:
協商高雄市美術推廣協進會及社區藝術家,每2月輪流展出不同畫家作品及精緻藝品,並於樓梯間掛畫,供民眾免費觀賞。
三、針對不合時宜法規研提業務革新建議案:
93年計研提11件,獲參採者3件。
四、營造雙語洽公環境:
標示中英雙語之國際化洽公環境,方便外籍人士洽公。
五、提升電腦設備:
汰換老舊之電腦設備及機具,提供民眾更便捷的服務。
 我們的承諾
一、賡續推動電子化之服務:
配合推動自然人憑證作業,全面提供電子化之服務。
二、提升員工服務品質:
- 定期實施員工服務態度及電話禮貌之訓練及測試。
- 實施嚴謹的內部各項業務、事務考核制度。
- 鼓勵員工終身學習,推行微笑運動。
- 每年3月為服務禮貌月,由民眾票選本所最優服務禮貌人員。
三、尊重民意:
- 實施為民服務工作之滿意度問卷調查。
- 於本所辦公室及網站設置意見箱及電子信箱,廣採建言,不斷檢討改進服務品質。
 結語
追求更卓越的服務品質,是我們一貫的努力目標,本所全體同仁將秉持服務白皮書之努力方向,戮力以赴。為掌握民意脈動,您任何的指正與建言,我們均將虛心接受並儘速改進,更期望獲得您的肯定與鼓勵,作為我們提升服務品質的動力。
更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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