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光緒21年、明治28年),日人於台北設立台灣總督府後,內務部即設有警保課、主管警政、保安事務。初期警察業務主要為戶口調查、衛生兩項。1898年(明治31年),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大力改革警政,除大量於各地增設派出所外,並將維持治安之重任委交警察承辦,以後警察職責不斷擴大,乃至於無所不管、無所不在,成為日人在台灣執行殖民政策之主力,並長期強而有力的控制台灣社會各角落,以令人畏懼的權威處理台灣人民事務,使台灣成為典型的警察政治。
警察署於太平洋戰爭末期,屋頂部份曾遭美機炸毀,後為永光行(貿易公司)所購得,永光行負責人亦頗具遠見,除玄關外,大部份都能依其舊觀加以維修,至今仍保持其原有外觀,實在難能可貴。
文摘自高雄市中正文化中心管理處編印
「哈瑪星海洋的鏡像導覽手
公車路線:1、31、50、99、248橘線、柴山專車於鼓山市場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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