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展概況
(一)發展沿革
本所鑑於時序的遞移,全球服務核心價值的變遷,從傳統服務過渡到精緻服務以客為尊的服務趨勢。因此,為順應世界潮流因應當代的核心以客為尊的服務理念,而及時結合社會資源,利用社會現有資源來延伸為民服務領域,以提升優質服務品質,於民國86年起 積極透過新聞媒體、本所網站及各項文宣等方式廣徵志願服務人士, 經嚴格篩選有愛心、和藹可親、負責盡職的志工同仁, 成立志願服務團隊, 俾利推動各項為民服務工作。
本所現有志工21人,為有效整合及運用志工人力資源,排定輪值表,依表實施,志工人員服勤皆依規定穿著背心及佩帶識別證,確依服勤日期時間簽到簽退。為使志工人員順利協助本所為洽公市民提供服務,舉辦志工人員新進及在職訓練並鼓勵志工參加各團體舉辦之志工基礎教育訓練班。對於績優之志工每年陳報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及內政部以茲表揚鼓勵。
(二)志工團特色簡介
本所志工團隊以退休公教人員及家庭主婦各居一半,因志工來自於不同領域,所學所知各異,致使本所志工結構多元豐富,志工與志工之間的感情,更是情同姐妹,水乳交融,於公無不盡心盡力,貢獻一己之力;於私相互之間傳授己知知識,彼此相互共振、相互學習、相互成長,並將所知所學運用到工作崗位化約成為常識。所以本所志工團不但是非常優秀的團隊,內部結構陣容堅強,素質甚高外,對苓雅戶政的向心力及以客為尊的服務精神理念更是奇高無比 。
(三)推動績效
- 本所實施志工服務考核,遴選全年出勤時數達百分之九十且服務績效良好之志工,93年共計19名(達八成以上志工人數)陳報民政局,並於戶政日活動中表揚。
- 依據高雄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遴選符合服務時數之志工,九十二年度黃妙榮獲金質獎,劉江翠娥榮獲銅質獎,以為表揚。
- 依據「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遴選符合服務時數之志工,九十三年度黃妙榮獲金質徽章,吳鄭麗珠榮獲銅質徽章,以為表揚。
- 志工黃妙榮獲九十三年度內政部績優志工人員。
(四)未來發展願景
每一位戶政志工都是戶政服務窗口,賡續運用志工自動、自治為民服務的精神,擴大服務層面,以解決戶政人力不足現象,並藉以打破公務機關與民
眾之間的籓籬;此外,更期望透過民眾參與公共服務而更能體會政府的施政作為,同時亦能避免公務機間單向思考的迷思,提供一個更優質的服務環境。
|
代表性或績優志工人物介紹
◎ 我擔任戶政志工媽媽的感想志工媽媽 陳採琴
戶政事務所是公務部門,服務的對象是前來洽公的民眾,志工媽媽做的是第一線的接待和引導工作,面對各式各樣的民眾,我們要具備的第一項技能就是微笑,一種發自內心的微笑。一個真誠的笑容,可以化解人與人之間的生澀和隔閡。第二項技能就是專業,充分的了解各項戶政作業程序,就可以正確的引導協助民眾,快速的辦理完成所需文件。
從民國 85 年三民區戶政事務所開始,我們是第一批的志工媽媽,當時有機會邀請在醫院服務的一批資深志工朋友,一起加入戶政志工媽媽的服務行列。七、八年來的生命歷程,面對過各式各樣的民眾,也看盡人來人往的志工姊妹,發覺學習放下不必要的成見,每天歡歡喜喜的服務,少計較,凡事平常心就是快樂生活的秘訣。
隨時保持愉悅的心情,你就會發現週遭的每一個人,幾乎都是良善可親的。從事志願服務的工作,最大的收穫就是能夠結交一批和善的朋友,同時回收愉悅滿足的笑容。俗話說『施比受更有福』,全心全力布施善念的志工,回收的是無窮的福報和多更多的快樂。
志工媽媽 陳採琴
◎終生為苓雅戶政人的阿妙志工媽媽 黃妙
戶政母女檔,本所同仁阿妙在民國六十四年就服務於苓雅戶政所,當年戶政業務依賴人工作業,需投注大量人力及時間,每天阿妙的女兒-小妍妹妹下課後就到戶政所報到,等著媽媽一起回家,生活幾與戶政事務所融合在一起,小妍妹妹耳濡目染,長大後跟隨母親腳步,努力通過公家考試,志願繼續在苓雅戶政所貢獻心力,而阿妙在民國九十年退休後,仍繼續在苓雅戶政所擔任志工,以其戶政專業知識回饋社會,終生為苓雅戶政人。
志工媽媽 黃妙
|
志工服務要點
• 本要點所稱志願服務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志工),係經本所自行遴選,不占機關職稱,不支待遇,志願協助推動各項業務者。
• 志願服務工作內容:
- 協助引導及奉茶服務。
- 代填申請書表服務。
- 提供簡易諮詢服務。
- 老人、殘障人士個別服務。
- 掛號信件管制。
- 協助宣導法令、政策。
- 協助巡迴查對工作。
- 協助民眾辦理戶籍登記事項(限得委託辦理案件【印鑑登記及國民身分證補領即不受理】)。
- 其他服務性工作(如銅板兌換服務 ……. 等)。
• 志工因業務需要應參與本所提供之各種訓練,不得無故缺席:
- 職前知能訓練:凡新進志工需接受職前知能訓練。
- 在職訓練:依業務需要安排不定期訓練,採專題演講、座談會等方式進行。
• 志工出勤規定如下:
- 志工服勤時,應穿著「志工服務背心」及配戴「識別證」,俾利民眾辨識。
- 應依服務性質之需要出(值)勤,因故無法提供服務者,應事前請假。
- 出(值)勤狀況應填寫月報表,並於次月十日前送本所彙整。
• 志工之福利如下:
- 志工出勤得酌支誤餐費。
- 得參加本所各項聯誼、社團活動。
• 志工每年辦理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予以續聘,其因特殊事故需暫停服務者,以二個月為限,得延長一次,並應繳回「服務背心」及「識別證」。
• 志工暫停服務時間超過規定期限,得於暫停服務二年內申請回任,惟需經本所同意始任用。
• 志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
- 品性不端,行為不檢,情節重大者。
- 工作過失,情節重大者。
- 無故未提供服務連續超過二個月以上者。
- 因個人因素,主動提出申請者。
• 志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予續聘:
- 全年出勤,服務未達應出勤時數百分之五十者。
- 暫停服務期間達四個月以上者。
- 其他不適任工作者。
• 志工之獎勵:
- 為激勵志工之服務熱忱,民政局於每年年終辦理績優志工選拔表揚,選拔服務熱心全年出勤時數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者,頒發獎狀並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 如有重大貢獻或特殊優良事蹟者,得專案報請高雄市政府公開表揚。
|
志工作品介紹
開辦志工媽媽教室,讓志工媽媽平日除了戶政服務工作外,得以互相研息製作各項手工藝作品,以連絡彼此間情感.......
 志工媽媽教室
好采頭 作者:張素真
蝶情深 作者:鄭麗珠
果陳香 作者:紀美蘭
金雞獨立 作者:盧金花
比翼雙飛 作者:鄭陳阿畫
結連理 作者:李秀芬
暖花開 作者:陳採琴
|
志工服務情形
- 電話諮詢服務
- 引導民眾
- 民眾諮詢
- 協助民眾抽號碼牌
- 代填書表服務
- 志工母女檔
- 奉茶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