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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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外補職缺刊登網路徵才清單資料
職務編號:A630070
職稱:辦事員
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名額:1名
工作地點: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
徵才期間:112年03月17日起至112年03月21日止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內容:
1、 本處公墓遷葬相關業務。
2、 公墓、納骨塔場地設施使用費之收繳核銷。
3、 各區公墓、納骨塔人員之管理。
4、 業務助理薪資、保險等事項。
5、 人民陳情案之處理。
6、 其他長官臨時交辦業務。
報名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 請將報名表(請至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現職派令、最近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等資料,以上皆為影本並簽名加蓋與正本無訛章,依序掃描成一個檔案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聯絡電話: 07-3816316#601(人事室吳小姐)
其他注意事項:
一、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造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四、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