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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親善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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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戶籍登記須知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為您量身規畫專屬的戶政辦理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才輸入的各項條件,請先逐一檢查是否正確:

  1. 姓名變更登記
  2. 當事人為成年人
誰要來辦誰要來辦
當事人(滿18歲之成年人改名不得委託)
要到哪辦要到哪辦
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註: 有下列情事之姓名變更登記不開放異地:
同時申請撤銷原變更姓名(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登記,應向原辦理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
 
要帶什麼要帶什麼
  1. 國民身分證正本。(改名當事人的)
  2. 戶口名簿。(改名當事人的)
  3. 相片1張。(須符合身分證規格且為最近2年內所拍攝的)(詳見下方重要資訊)
  4. 國民身分證換領規費50元、戶口名簿30元。
重要提醒重要提醒
  1. 僑居國外國民可由駐外館處核轉改名者相關文件至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核定。
  2. 當事人如有配偶及子女,請於30日內辦理配偶姓名及父母姓名變更登記。
查詢資訊

※本檢查表係針對一般申請狀況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倘有其他特殊情形,請來電洽各戶所諮詢。

※了解完登記須知之後,別忘了還有重要的社會福利措施可以申請喔!快來看戶政為您整理的人生大小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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