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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親善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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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戶籍登記須知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為您量身規畫專屬的戶政辦理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才輸入的各項條件,請先逐一檢查是否正確:

  1. 補領身分證
  2. 當事人為未滿14歲請領者
誰要來辦誰要來辦
1.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人)
2.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委託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尊親屬辦理
當事人須親自到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
要到哪辦要到哪辦
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要帶什麼要帶什麼
  1. 國民身分證正本。(法定代理人的)
  2. 印章。(法定代理人的)(也可簽名)
  3. 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當事人的)
  4. 相片一張或數位相片。(詳見下方重要提醒)
  5. 同意書或授權書。(無法到戶所之父或母事先寫好的,如已登記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人為其中一方則免)(詳見下方重要資訊)
  6. 委託書。(委託直系血親尊親屬辦理時,詳見下方重要提醒)
  7. 受委託直系血親尊親屬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委託直系血親尊親屬辦理時)
  8. 規費每張200元。
重要提醒重要提醒
  1. 當事人之相片掃瞄建檔取像日期在2年內,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相符者,得免繳交相片。
  2. 當事人父或母在國內者,須事先填妥同意書後,交給到戶所之一方辦理。
  3. 當事人父或母在國外者,應事先填妥同意書後,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後,交給到戶所之一方辦理。當事人父或母在大陸地區者,應事先填妥同意書後,經海基會驗證後,交給到戶所之一方辦理。
  4. 委託直系血親尊親屬辦理時,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在國內,須由法定代理人事先填妥委託書交給受委託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辦理。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在國外,須由法定代理人事先填妥委託書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後交給受委託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辦理。如果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在大陸地區,須由法定代理人事先填妥委託書經海基會驗證後交給受委託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辦理。
  5. 相片規格: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 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6. 使用數位相片請先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點此連結)上傳符合前述規格之相片電子檔,上傳成功後再至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國民身分證。
查詢資訊

※本檢查表係針對一般申請狀況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倘有其他特殊情形,請來電洽各戶所諮詢。

※了解完登記須知之後,別忘了還有重要的社會福利措施可以申請喔!快來看戶政為您整理的人生大小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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