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5樓以下住宅場所(如公寓、透天厝、平房等),每地址補助1只為原則,由戶籍設籍於該住宅場所之任何成員均可提出申請。
*提醒:6樓以上集合住宅非屬市府補助對象(多已設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有基本火災預警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