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0
10月1日辦理初次設籍登記,採戶籍卡(1人1卡)登記,每戶之戶籍卡置於一紙袋,簡稱戶卡,縣市政府建副卡,作為審核國民身分證及防止鄉鎮公所正卡毀損或遺失補造之用。
35-03
3月24日選出區域市參議員31人,並於4月13日成立市參議會,任期至40年1月11日第一屆市議會成立止。
35-03
3月2日舉行里民大會選出第一屆里長、副里長各303人。
35-02
依據34年12月6日頒布之「台灣省省轄市組織暫行規程」暨「台灣省省轄市區民代表會組織規程」,規定區民代表由里民大會選舉之,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35年2月22日各區召開里民大會選出第一屆區民代表共2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