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服務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納骨塔及公墓墓基申請所需資料及流程
貼心叮嚀:處理親人身後事(請葬儀業者協助)
(一)開立死亡證明
1. 親友在醫院過世:由醫院開立死亡證明文件→遺體可運送到家→或向本處第一殯儀館申請遺體接運到殯儀館。
2. 親友在家中過世:須向派出所報案→請當地衛生所開立相驗證明文件→遺體可留於家中(聯絡殯葬業者協助)→或向本處申請遺體接運到殯儀館。
3. 親友意外死亡:須向派出所報案→向本處申請遺體接運到殯儀館→請檢察官開立相驗證明文件(經檢察官簽名或蓋章之因辦案需要,申請減免冷凍費用)。
(二)殮殯的安排
1. 親友遺體放置家中:擇期辦理入殮事宜→向本處申請遺體火化或埋葬許可證→擇期在家辦理告別儀式(向派出所申請路權)→出殯。
2. 親友遺體放置殯儀館:擇期辦理入殮事宜→向本處申請設備使用、遺體火化或埋葬許可證→擇期在殯儀館辦理告別儀式→出殯。
(三)葬的安排
1. 火葬處理:按申請日期至火化場→約定當日領取骨灰罐時間→擇期辦理骨灰進納骨塔事宜。
2. 土葬處理:按申請日期及地點至各區公墓→辦理遺體安葬事宜。
3.多元環保葬處理:擇定骨灰植存或海域拋灑吉日→辦理骨灰植存或海域拋灑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