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 |
我是同志準家長/家長,我能從哪裡獲得學習嬰幼兒照顧的相關資訊?有哪些管道能提升自己的親職能力? |
A2 |
- 社會局補助民間單位辦 理「0至2歲兒童親職教育」課程,有「兒童發展」、「生活安全」、「親子互動」及「生活照顧」4大主題,每場約2~3個小時,用遊戲、共讀、講座或是團體活動等方式,讓家長們學習嬰幼兒教養知識及照顧知能。
- 所有課程都是免費且普及38區都有辦理,還貼心提供幼兒臨托服務,相關資訊皆公告於社會局兒福中心網站、臉書、「雄愛生囝仔 FUN心育兒資源網」,家長也可至各地衛生所、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圖書館或社福中心等場所索取DM,選擇有興趣的主
題、就近報名參加。
- 活動訊息可參考Fun心育兒資源網:雄愛生囡仔網站或撥打07-3850535分機20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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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我和我的同性伴侶完成婚姻登記了,可向哪個單位諮詢收出養的問題? |
A3 |
- 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規定,第2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或共同收養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
- 如有收出養相關問題,可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辦之「高雄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源服務中心」洽詢,諮詢專線07-3497885或07-3490885,提供民眾合法且正確之收出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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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我和我的同性伴侶想共同收養「無血緣關係」兒童,有哪些收出養媒合機構? |
A4 |
-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修正第20條條文,放寬同性婚姻關係雙方當事人得共同收養子女,包括一方收養他方養子女及共同收養第三人子女,不限於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使其與異性婚姻關係當事人享有相同收養子女之權利。
- 同性伴侶若想共同收養「無血緣關係」兒童,可洽詢經衛生福利部許可之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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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
我是同志家庭低收入戶,我家裡有小孩需要補充營養,該怎麼辦? |
A5 |
只要是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嬰幼兒符合下列條件,且經醫師診斷需要營養補充者,不論是否為同志家庭,皆得提出營養補助申請:
- 出生重低於2,500公克,並於出生後6個月內經醫師診斷證明。
- 出生後5年內身高、體重低於生長曲線標準25百分位。
- 若符合補助資格者,每人每次營養補助新臺幣5,000元,每6個月得申請一次。
若有需求可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經)課申請,申請程序可參考社會局網站或逕洽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7-3368333分機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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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 我們是沒有小孩的老年同志家庭,有哪些社會福利可以申請? |
A6 |
可以申請的有「獨居老人關懷服務」和「在宅緊急救援」:
- 獨居老人關懷服務:
- 申請資格:凡居住本市年滿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未有子女同住本市具獨居、同住者無照顧能力、配偶二老同住情形之一者,或經評估需列冊關懷之老人。
- 服務內容:社會局會連結民間單位提供長輩關懷服務或資源。
- 若發現獨居老人需要協助,可連絡社會局長青中心(獨老通報專線0800-095-785或07-7710055分機3325或3352)。
- 在宅緊急救援連線:
-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之獨居長者。
- 社會局列冊獨居關懷之一般戶獨居長者,經評估符合失能程度且有緊急救護之虞者
- 經評估未達失能但有獨居安全疑慮者(如罹患猝發性疾病、心血管疾病、慢性疾病等或其他經評估確實有使用需求者)
- 老老同住(家中未有其他子女、親友同住,僅2名年滿65歲以上長者同住)及長者同住者為不適任照顧者(照顧者為未成年或不適任照顧者)等對象
- 服務內容:由社會局設置24小時監控服務中心,並於長輩家中安裝通報主機及隨身攜帶按鈕,協助用戶緊急事件通報。
- 如需申請可洽詢社會局老人福利科(07-3368333分機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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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 我或親友是高齡同志,想要入住機構接受照顧,如何找到同志友善的機構呢? |
A7 |
目前高雄市有公立安養護機構1家(社會局仁愛之家,位於燕巢區)、公辦民營養護機構(高雄市明山慈安居老人養護中心)1家、私立養護機構150家,申請方式及資格分述如下:
- 社會局仁愛之家:提供安養及養護服務,安養服務對象須為年滿65歲以上市民,且行動無礙、生活可自理且無法定傳染疾病、失智症與精神疾病者。另養護服務對象為年滿65歲以上市民、罹患慢性疾病、長期臥床或生活能力缺損須他人照顧者。如有低收入戶者,可申請公費安養或公費養護。如有入住意願者,需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向社會局仁愛之家提出申請(07-6151439或07-6152611分機111~113或118)。
- 高雄市明山慈安居老人養護中心:服務對象須為年滿60歲以上市民,輕度失能(如使用輪椅或輔具協助)或重度失能(含管路護理,但不包含氣切者),無法定傳染病,生活自理能力能力缺損且技術性護理服務需求低者。可現場參觀後填寫申請表,經中心團隊評估後入住。
- 私立養護機構:服務對象為年滿60歲以上市民,罹患慢性疾病,長期臥床或生活能力缺損須他人照顧者。高雄市立案老人福利機構名冊(含評鑑成績),可至社會局網頁-老人福利專區查詢或洽本局老人福利科(07-3368333分機2449)。
- 高雄市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已將機構辦理性別議題教育訓練納入員工在職訓練計畫必要內容,藉此透過指標引導機構工作人員增加性別主流化意識,提升性別友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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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 我有身心障礙朋友是男/女同志,有居住於社區之需求,請問哪裡可以找到對同志友善的社區居住資源呢? |
A8 |
只要符合白天接受職訓、庇護性訓練或日間照顧者且滿18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經需求評估有居住社區需求者,不論是否為同志身分,皆能提出申請,有關社區居住服務可參考社會局網站。另本市社區居住服務單位之專業人員每年皆須接受至少2小時身心障礙性教育或性別平等教育,透過教育訓練培養社區居住服務之專業人員性別敏感度及提升服務友善性。 |
Q9 | 我是同志身心障礙者,可以申請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嗎? |
A9 |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申請資格為18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有自立生活意願,並符合下列規定者:
- 經需求評估有自立生活意願及需求之身心障礙者。
- 未接受機構安置、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但接受衛生單位之機構喘息服務補助者,及聘僱外籍看護(傭)者,遇外籍看護(傭)逃逸失聯、因故轉出、期滿離境或請假返回來源國期間,不在此限。
- 使用個人助理服務,同時段不得重複使用居家照顧服務及日間照顧服務。
- 如符合上述條件不論是否為同志身分,皆能提出申請,申請說明可參考社會局網站請逕洽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7-3368333分機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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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 我和我的同性伴侶想申請高雄市的社會住宅,有相關資訊嗎? |
A10 |
- 本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係依「高雄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規定辦理,可逕至「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查詢;另有關「高雄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3條規定家庭成員包含申請人本人、申請人之配偶或經戶政機關註記之同性伴侶以及前開人員戶籍內之直系卑親屬。
- 有關高雄市社會住宅招租資料,可逕至「高雄市社會住宅線上申請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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