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
在學校有同學稱我是娘炮、死GAY,或是有人笑我來自同志家庭很奇怪、排擠我,我可以向誰尋求幫助呢? |
A1 |
- 若學生遭教師、職員或同學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其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行為,可依法向學校教職員工反映,並向行為人所屬學校申請調查。
- 若學校未依法處理前述校園性別事件,學生、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可致電教育局特殊教育科(07-7995678分機3081、3083)反映前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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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為何性別平等教育中要納入「多元性別」(LGBTI+)概念? |
A2 |
- 性別(gender)的概念包含生理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以及性傾向,多元性別為社會現況,教師於課程教學中納入多元之性別概念,目的是從學校師生做起,對各種性別樣貌的人予以尊重,同時保障每個學生的受教權、身心健康,以及促進校園友善安全環境,落實「更多認識、不再歧視」的性別平等教育目標。
- 因此《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9條規定,「教材內容應平衡反映不同性別之歷史貢獻及生活經驗,並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以教導學生尊重不同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別認同與性傾向者的多元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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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 我想知道學校的多元性別課程都在上什麼? |
A3 |
-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學習目標包含:理解性別的多樣性,覺察性別不平等的存在事實與社會文化中的性別權力關係;建立性別平等的價值信念,落實尊重與包容多元性別差異;付諸行動消除性別偏見與歧視,維護性別人格尊嚴與性別地位實質平等。
- 性平議題總計發展九個學習主題,各不同的學習主題,其不同階段的內涵可詳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議題融入說明手冊:
- 生理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與性別認同多樣性的尊重。
- 性別角色的突破與性別歧視的消除。
- 身體自主權的尊重與維護。
- 性騷擾、性侵害與性霸凌的防治。
- 語言、文字與符號的性別意涵分析。
- 科技、資訊與媒體的性別識讀。
- 性別權益與公共參與。
- 性別權力關係與互動。
- 性別與多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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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
我是跨性別學生,但我不想穿著裙裝,我可以依照自己的性別認同選擇制服嗎? 我是男生,我喜歡留長髮,學校要求我頭髮長度不能超過衣領,可以怎麼做? |
A4 |
- 依據教育部頒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及「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學校應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訂定服裝儀容規定,復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7600A號函,學校服儀規定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及立法精神,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且不得因性別而限制學生的服裝穿著、限制學生的頭髮長度或對男女服裝顏色有性別刻板印象的規定。
- 如遇有學校未依前開規定辦理者,可向教育局各主管科室反映:高中職科(07-7995678分機3022)、國中科(07-7995678分機3031)、國小科(07-7995678分機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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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網站 |
| 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
|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 |
| 高雄市教育局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資料
高雄市教育局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