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如遇有負責人、章程、組織成員、地址等發生變動,應檢附下列文件,送所轄區公所轉本局辦理:
「寺廟名稱」變動
應備證件:
寺廟「所在地」變動
寺廟「主祀神佛」變動
寺廟「宗教別」變動
寺廟「負責人」變動
寺廟「負責人產生方式」變動